广佛地铁佛山段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2023-2026年)招标公告

广佛地铁佛山段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2023-2026年)

招标公告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广佛地铁佛山段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2023-2026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佛地铁佛山段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2023-2026年)

二、招标单位: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20-8315788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38293607/18588707509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3157877

三、项目地点:广佛地铁佛山段

四、项目概况:广佛地铁佛山段15个站点(其中一期金融高新区至魁奇路11站,二期澜石至新城东4站,包含区间、车站及车站警务室),佛山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普君北路派出所、海五路派出所等视频监控设备及其服务器维护、UPS系统维护、室内线路、交换机设备的日常、应急维护维修及故障设备、配件更换以及地铁分局机房空调升级改造工作。(15个站点为:魁奇路、季华园、同济路、祖庙、普君北、朝安、桂城、南桂路、雷岗、千灯湖、金融高新区、澜石、世纪莲、东平、新城东),维护期为36个月。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1)本项目需要对广佛线佛山公安视频系统、电源系统以及相关系统进行维护保养,负责佛山境内15座车站的视频监控系统及电源系统设备的维护保养。

2)维护保养的内容包括公安通信设备(含软件)的计划修(包含日巡检、年检等)、故障修、应急抢修、所辖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质量检测配合、各类配合监护任务和故障的设备恢复及更换。

3)合同期内,负责协助、配合广佛地铁公司及地铁公安分局完成由于设备技改更新、升级改造、故障更换、设备增购等原因涉及的相应设备的技术评估、质量检测、拆装调试、成品验收等相关工作。

4)更换合同约定的相应设备。

3、最高投标限价368.8762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登记

1、 招标文件于2023727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伍佰售后不退

3、投标人应在20237270000分至2023822359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按要求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人20201月1日至今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同类系统项目业绩需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注:同类系统项目指:含维护和新建项目的安防系统、技防系统、智能化系统、弱电系统。

4、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非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资格证,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备案的资料)。

5、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格式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8229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8221000分。

2、开标时间:202382210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署名投诉,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 (投诉电话:020-83157877)。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angfometro.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位: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期:2023725

附件: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佛地铁佛山段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2023-2026年)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报名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以往项目中未有被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日期: